33 有關司法社會工作人員在司法體系中的工作範圍,下列何者錯誤?
(A)提供專業作證
(B)協助法律系統處理有關兒童監護權爭議
(C)參與案件的調查與評估
(D)陪同警政人員監禁犯罪者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65), B(38), C(52), D(815), E(0) #1089739

詳解 (共 1 筆)

#3593927

司法社工的服務內容包括:

(一)警察與檢察系統—對假釋出獄人及期滿出獄人之列冊追蹤輔導,以社區外展工作、個案輔導、團體活動等方式,推動犯罪防治工作,對高風險個人、家庭及社區提供服務;偵查中之各種法律扶助;與被害人、犯罪少年之保護服務等。

(二)法院系統—輔佐人的陪同、媒合通譯、提供喘息服務等法院社工服務工作;撰寫個案風險評估報告,提交法庭做審判參考;執行法院裁定之社區服務令等事項;家事商談、婦幼之保護、監護權之移轉與停止等司法家庭社會工作。

(三)矯治系統

1.機構處遇-在監獄及戒治所處遇中提供分類調查服務、個案輔導、團體治療、職業輔導、教誨感化、假釋評估等。

2.社區處遇—包括社區勞動服務、修復式罰金、震撼觀護等監督方案;藥物成癮戒治、兒少保護安置等居留方案;監外就業、返家探視、中途之家等釋放方案;受自由刑前後之觀護制度;密集觀護監督、家庭監禁及電子監控等社區監督與控

制方案。

(四)更生保護—對假釋、刑滿者提供住宿安置、就業就學輔導、生活輔導和醫療保健、津貼與實物給付等服務。

(五)少年犯罪防治—進行虞犯評估、偏差行為及犯罪少年個案輔導、就業就學輔導、生活輔導、藥物濫用防治。

(六)被害人保護-被害人權益保障、創傷輔導、安全計劃、就業就學輔導、生活輔導和醫療保健、津貼與實物給付、修復式協商等服務。 

資料來源:司法社會工作概述 張淑慧 社區發展季刊128期

16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