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有關少年事件處理,下列何者錯誤? (A)施用 K 他命少年,應移送少年法..-阿摩線上測驗
5F 升職考一次過 高三上 (2020/05/04)
法規名稱: 警察偵查犯罪手冊 公發布/函頒日期: 民國 69 年 05 月 1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10 月 04 日 第 二 節 少年事件之處理 二百二十七、 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少年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行為者,應依少年事件處 理法第十八條第一項及第三條第一項規定,移送該管少年法院(庭)。另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八條之一逕行拘提,除未滿十四歲者外,亦比照適用。 少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認有保障其健全自我成長之必要者,移送該管少年 法院(庭): (一)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危險器械者。 (二)有施用毒品或迷幻物品之行為而尚未觸犯刑罰法律者。 (三)有預備犯罪或犯罪未遂而為法所不罰之行為者。 前項所指之保障必要,應依少年之性格及成長環境、經常往...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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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賴亭安 大二上 (2022/02/11)
甲說:肯定說-應由刑事庭法官核發。司法警察於偵查犯罪中,認為有對少年實施搜索之必要時,在尚未移送或函送少年法庭前,司法警察應逕依刑事訴訟法第128條之1第2項之規定,報請檢察官許可後,向該管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雖受搜索人有少年或全為少年,但非應專由少年法庭法官處理。有別於少年事件處理法已就刑事訴訟法上特定之強制處分類型(羈押、拘提)在少年保護事件為特別之規定(收容、同行),關於搜索、扣押,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4條係規定「刑事訴訟法關於…搜索及扣押之規定,於少年保護事件性質不相違反者準用之。」然按:搜索乃以發現被告或犯罪證據或其他可得沒收之物為目的,而搜查被告或第三人之身體、物件住宅或其他處所之強制處...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