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甲簽發一張本票給張三,惟張三認為甲信用不佳,要求甲應覓保證人一名,於是乙應甲要求,為甲
之發票行為於本票上簽名保證。而甲於該本票到期日前死亡,丙為甲之繼承人。今執票人張三因提
示該本票未獲付款,依現行法院實務看法,其於行使追索權時,是否得對乙或丙向法院聲請本票裁
定後強制執行?
(A)對乙、丙皆得聲請本票裁定
(B)僅得對乙聲請本票裁定
(C)僅得對丙聲請本票裁定
(D)對乙、丙皆不得聲請本票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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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 B(51), C(21), D(78), E(0) #686808
統計: A(31), B(51), C(21), D(78), E(0) #686808
詳解 (共 2 筆)
#1333594
92台抗241裁
執票人向本票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票據法第123條定有明文。是聲請法院裁定本票強制執行,僅得對發票人為之,對本票發票人以外之人,即不得援用該法條之規定,對之聲請裁定執行。發票人死亡後,執票人僅得依訴訟程序而為請求,尚不得依上開票據法規定,聲請對發票人之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裁定執行。
執票人向本票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票據法第123條定有明文。是聲請法院裁定本票強制執行,僅得對發票人為之,對本票發票人以外之人,即不得援用該法條之規定,對之聲請裁定執行。發票人死亡後,執票人僅得依訴訟程序而為請求,尚不得依上開票據法規定,聲請對發票人之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裁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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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7289
本票可以對保證人追索(假設是隱存保證背書之情形),本題是本票強制執行,應該是考下2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 50 年台抗字第 188 號 民事判例
最高法院 50 年台抗字第 188 號 民事判例
| 本票人保證人依票據法第一百二十四條準用同法第六十一條之結果,固應
與被保證人負同一責任,惟同法第一百二十三條既限定執票人向本票發票
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則對於本票發票人以外之
保證人行使追索權時,即不得類推適用該條之規定,逕請裁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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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71 年度法律座談會 民事類第 43 號 法律問題:本票發票人死亡,執票人為行使追索權,檢附發票人之繼承人戶籍謄本,聲請法院對發票人之繼承人裁定強制執行,法院應否准許?票據法第一百二十三條既限定執票人向本票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則對於本票發票人以外之人行使追索 權時,即不得適用該條規定逕請裁定執行,故本問題應採否定說,不應准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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