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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3年 - 103-1 司法官、專技高考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18431 |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3年 - 103-1 司法官、專技高考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18431

年份:103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42 下列有關 A 上市公司(下稱 A 公司)之股東會召集或決議事項,何者正確?
(A)解除 A 公司董事之競業禁止義務之決議事項,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B) A 公司對於以新股方式分派現金股息及紅利之決議事項,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C) A 公司無虧損者,將公積撥充資本之決議事項,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D) A 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 1 千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以公告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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