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關於社會工作師執業,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社會工作師執業,應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送驗社會工作師證書申請登記,發給 執業執照始得為之
(B)社會工作師之執業,若非機關、團體間之支援或經事先報准者,以兩處為限
(C)社會工作師停業、歇業、復業或變更行政區域時,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報請原發執業 執照機關備查
(D)經撤銷或廢止社會工作師證書處分者,不得發給執業執照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82), B(1243), C(180), D(61), E(0) #3285282
統計: A(82), B(1243), C(180), D(61), E(0) #3285282
詳解 (共 3 筆)
#6898438
資料來源:社工日常
(A)正確,第9條
(B)錯誤,第13條,若有報准者,不在此限。翻譯:只要有報准,可以很多處
(C)正確,第10條第一項
(D)正確,第10條第一項第一款
立法理由:黨團協商條文通過。在社工師法草創時就有的條款
(B)錯誤,第13條,若有報准者,不在此限。翻譯:只要有報准,可以很多處
(C)正確,第10條第一項
(D)正確,第10條第一項第一款
立法理由:黨團協商條文通過。在社工師法草創時就有的條款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