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關於自殺危機個案的處遇,下列敘述何者最適切?
(A)自殺危機情境是不必保密的特殊狀況,以個案的生命為優先考慮,故應以適當的方法通知 其家人
(B)自殺的決定在個案,故應尊重個案的自主權並且堅守保密原則
(C)個案有自殺危機時,要以個案的生命為優先考慮,並與督導及諮商同僚共同研商合適的介 入處遇
(D)若個案為在學學生,則應通知學校及家長,讓個案免受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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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3), B(24), C(852), D(225), E(0) #2763475
統計: A(313), B(24), C(852), D(225), E(0) #2763475
詳解 (共 8 筆)
#5423963
還是不太理解A.D,實務上感覺都會做? 求大大分享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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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2443
看不懂A,即使個案已經成年了,已有高自殺風險,不需要通知其家人或伴侶?讓他們有機會知道並給予支持與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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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6157
選項 (A) 錯誤的原因在於:
它 誤將「通知家人」視為自殺危機處遇中的立即必要行動,但在實務與倫理上,是否通知家人需依據個案的年齡、能力、自主權、危險程度與法律規定來做判斷,不一定是當下最適切的首要措施。
✅ 解析選項 C(正確)
(C) 提到「以個案生命為優先」(符合倫理原則:保護生命優於保密),並強調「與督導與同僚研商合適的介入處遇」,這正是處理自殺風險個案的重要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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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風險(危險性、急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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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取必要行動(安全計畫、轉介、監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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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督導/多專業團隊合作(符合實務與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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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2781
https://www.facebook.com/unlazymind/photos/pcb.895976617422026/896588160694205
社政通報摘要表
自傷/自殺,屬於非強制性的衛政通報,建議通報各縣市的衛生局之自殺防治中心,以連結更多資源
因此,不論個案成年與否,沒有強制規定要通報。
而通知家人部分,或許會建議個案尋找身旁可支持的對象,可能是好友、伴侶、家人等等,建議讓這些人知道,提出建議讓個案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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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6154
可是自殺自傷不是屬於保密例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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