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關於立法委員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立法委員不得擔任行政機關首長
(B)立法委員所為之一切言論,對院外不負責任
(C)立法委員為現行犯時,不須經立法院許可,得逮捕之
(D)對立法委員之拘禁,會期中應經立法院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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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6), B(2727), C(1033), D(486), E(0) #1808782
統計: A(136), B(2727), C(1033), D(486), E(0) #1808782
詳解 (共 7 筆)
#2855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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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要限於 於"院內,委員會"之言論吧才能對院外不負責吧 憲法7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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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2083
中華民國憲法
第 73條
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
第 74 條
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在下列何種情況下,有權機關得不經立法院同意,逕行逮捕立法委員?
(A)立法委員為通緝犯
(B)立法委員為現行犯
(C)立法委員向行政機關遊說
(D)立法委員被檢舉為貪污犯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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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4992
c沒有明確表示是否為會期中,就算不是會期,還是可以依現行犯逮捕,所以c對是因為這個原因。至於b錯是因為如果按b選項,立法委員說的任何一切,在院外不負責任,意味著它說什麼都可以,言論自由永遠不用被限制住,很明顯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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