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下列何者非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為廣告、公開說明會及其他營業促銷活動時之禁止行為?
(A)使人誤信能保證本金之安全或保證獲利者
(B)提供贈品或以其他利益勸誘他人購買受益憑證
(C)虛偽、詐欺或其他足致他人誤信之行為
(D)提供證券投資信託基金過去投資績效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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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 B(50), C(19), D(1382), E(0) #1812863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4699606
未解鎖
第六條 投顧事業及其從業人員,從事廣告、...
(共 160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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