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創辦《台灣文藝》,培養鄉土文學作家,著有《亞細亞的孤兒》乙書,是
下列哪位文學作家?
(A)楊逵
(B)呂赫若
(C)葉石濤
(D)吳濁流
統計: A(372), B(77), C(207), D(3114), E(0) #2380530
詳解 (共 4 筆)
楊貴(1906年10月18日-1985年3月12日)
他的筆名有楊逵、楊建文、賴健兒、林泗文、伊東亮等;代表筆名楊逵在1932年發表〈新聞配達夫〉(後譯作〈送報伕〉)時首度使用。
社會運動、政治運動及寫作生涯
1927年,返臺參加農民運動,起草臺灣農民組合第一次「全島大會宣言」而遭日本統治當局逮捕;此後活躍於臺灣許多社會運動場合。在臺灣文化協會(簡稱「文協」),他結識社會與政治運動領袖連溫卿,參加民眾演講會。又造訪鳳山農民組合領導人簡吉,並在當地結識葉陶,隨即參加相關運動在臺灣本島各地的巡迴演講會。1928年底,台灣農民組合成為台灣共產黨外圍組織。1929年2月,與葉陶共同列席臺灣總工會會員大會,發表演講,並預定於當月12日返新化與葉陶結婚;12日凌晨,他們在文協臺南支會所在地被警方逮捕。台灣總督府此次大規模檢舉農民組合,全島被捕四萬人以上。出獄約一個月後(即同年4月),楊逵與葉陶在新化舉行婚禮。在日本統治臺灣時代,他因參與社會運動被統治當局關入監牢十次。
1934年,他的小說〈新聞配達夫〉(中譯作〈送報伕〉)入選東京《文學評論》雜誌,是臺籍作家首次進入日本中央文壇的案例,也因此確立其小說家地位。同年,《臺灣文藝》雜誌創刊,他擔任日文部分之編輯。1935年,他移居臺中,在梅枝町一帶輾轉遷徙。
1945年台灣光復後,他創辦《一陽週報》。1946年,日文小說集《鵝媽媽出嫁》在臺北三省堂出版。1947年,在二二八事件中與葉陶都遭逮捕並判處死刑,行刑前日因「非軍人改由司法審判」之命令而逃過一劫[2],三個月後被釋放。
1948年,因發表《和平宣言》觸犯國民黨統治當局,在四六事件中遭逮捕,經軍法審判,處十二年有期徒刑;他自嘲判決結果為「全世界最貴的稿費」。1951年,開始在綠島服刑;服刑期間,他持續寫作。
1961年,他獲釋出獄;次年,他在臺中市郊東海大學附近購地定居,與葉陶一同藉種植與販售農作物謀生,同時繼續其寫作與社會運動事業。
1976年,其小說〈壓不扁的玫瑰花〉(原名〈春光關不住〉),因符合國民黨政府政治意識型態,被國立編譯館收錄於國民中學國文教科書。
1979年,《美麗島》雜誌創刊,他擔任社務委員,積極參與於黨外運動等。
1983年,他獲頒吳三連文藝獎和臺美基金會人文科學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