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法國何以自 2002 年迄今未再有出現左右共治(Cohabitation)的政局,其主要原因為何?
(A)透過協商機制化解政治歧見,避免形成左右共治政局
(B)總統不理採國會的政治生態,提名同黨同志擔任總理
(C)修改憲法,避免出現行政與立法不同黨主導的分立政府
(D)國會改選緊接著總統大選後舉行,會受前者結果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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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6), B(22), C(28), D(230), E(0) #870410

詳解 (共 1 筆)

#1361227
法國於2000年以公民投票方式修改憲法,
將總統任期由七年改為與國會相同的五年
,並從2002年總選起實施。
依原先的選舉時程,2002年3月改選國會議員,5月改選總統
。依第五共和的憲政經驗,若是採「先總統、後國會」
的選舉順序,較易形成一個以新任總統為
中心的國會多數黨,有助於政局的穩定,
左右共治出現的機率也會大幅地降低,
這應是是最符合第五共和憲法的精神。
基此,法國於2002年便將原先「先國會、
後總統」的選舉時程,
改為「先總統、後國會」
http://web.thu.edu.tw/lu.bk/www/ins/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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