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條 教練︰ 職責和力量
說明1: 在開賽20分鐘前,每隊教練或者他的助理教練將上場球員名單及球衣號碼 交給紀錄台。教練必須負責保證那些球員及號碼相符合。在比賽開始前10 分鐘,教練將確認該隊教練、球員姓名,並在紀錄簿上簽下教練的名字。
說明2: 在比賽10分鐘開始之前,每隊教練應提出五位先發球員名單。比賽前紀錄 員應檢查名單。如發現錯誤,應立即通知裁判,在比賽前應該更正;如果 比賽開始後發現,就應該忽略這項錯誤,讓球賽進行。
33.籃球比賽教練應在比賽前 (A) 5 (B)10 (C) 15 (D)20分..-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