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行政處分無效確認之訴」與「撤銷訴訟」二者,人民得自由選擇其一以排除違法行政處分所帶來的權利侵害
→不得自由選擇。「行政處分之無效」與「行政處分之撤銷」為兩種不相重疊之概念。
(C)「撤銷訴訟」相對於「法律關係確認之訴」屬於補充性之訴訟類型
→「法律關係確認之訴」相對於「撤銷訴訟」屬於補充性之訴訟類型
參行訴第6條第3項
(D)法律關係確認之訴僅得確認「法律關係成立、不成立」,而不能請求確認「法律關係存在、不存在」→法律關係確認之訴不僅得確認「法律關係成立、不成立」,亦得請求確認「法律關係存在、不存在」參最高行93判1670
下列有關行政訴訟上「確認訴訟」之敘述,何者正確? (A)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