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隊人員管理規則第2條
旅行業之設立、變更或解散登記、發照、經營管理、獎勵、處罰、經理人
及從業人員之管理、訓練等事項,由交通部委任交通部觀光局執行之;其
委任事項及法規依據應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
資料來源: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110002
22有關領隊人員之執業證核發、管理、獎勵及處罰等事項,由下列何機關執行?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