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暴於行】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處罰規定
並無未遂和既遂之規定
在依照第9條得減輕之規定,少年15歲符合本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要件,所以得減輕其刑。
社維法跟刑法競合 優先適用刑法所以才強調未成傷 否則就是傷害罪或是被害人不提出告訴 才有社維法的適用
338.十五歲少年加暴行於人未成傷者: (A)仍予處罰且不得減輕 (B)仍予處罰..-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