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4 下列何者非屬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憲法之類型?
(A)憲法修改之條文
(B)一般處分是否違憲
(C)自治法規是否違憲
(D)法規命令是否違憲


答案:B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Yi Hua Lin 高二上 (2013/09/06)
得聲請解釋憲法的人:1. 中央或地方機關(於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2.人民、法人、政黨(確定終局裁判)3......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9F
istoh 小二上 (2020/10/20)
補充:釋憲門檻於2018年12月18日 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立委提案釋憲門檻從立委現有總額1/3,降為1/4,且人民可就個案聲請釋憲。
20F
Stanly Chu (2021/10/13)

19F有這回事  但是是還沒生效的憲法訴訟法阿==

21F
人生持續奮鬥 研一下 (2022/10/03)
法規名稱: 憲法訴訟法 EN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釋憲目
第 1 條
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依本法之規定審理下列案件:
一、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
二、機關爭議案件。
三、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
四、政黨違憲解散案件。
五、地方自治保障案件。
六、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
其他法律規定得聲請司法院解釋者,其聲請程序應依其性質,分別適用解釋憲法或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規定。

34 下列何者非屬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憲法之類型? (A)憲法修改之條文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