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對於「無窗戶居室」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可直接開向戶外或可通達戶外之有效防火避難構造開口,其高度未達一點二公尺,寬度未達七十
五公分
(B)有效採光面積未達該居室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二者
(C)樓地板面積需超過 100 平方公尺之居室
(D)其天花板或天花板下方八十公分範圍以內之有效通風面積,未達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五者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637), B(259), C(212), D(199), E(0) #589702
統計: A(637), B(259), C(212), D(199), E(0) #589702
詳解 (共 5 筆)
#1012915
B 有效採光面積未達該居室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五者。
C 樓地板面積超過五十平方公尺之居室
D 其天花板或天花板下方八十公分範圍以內之有效通風面積未達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二者
11
0
#4585840
無窗戶居室: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之居室:
(一)依本編第四十二條規定有效採光面積未達該居室樓地板面積百
分之五者。
(二)可直接開向戶外或可通達戶外之有效防火避難構造開口,其高
度未達一點二公尺,寬度未達七十五公分;如為圓型時直徑未
達一公尺者。
(三)樓地板面積超過五十平方公尺之居室,其天花板或天花板下方
八十公分範圍以內之有效通風面積未達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二者
。
2
0
#6042425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10 月 07 日
第 一 章 用語定義
本編建築技術用語,其他各編得適用,其定義如下:
三十五、無窗戶居室: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之居室:
(一)依本編第四十二條規定有效採光面積未達該居室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五者(B)。
(二)可直接開向戶外或可通達戶外之有效防火避難構造開口,其高度未達一點二公尺,寬度未達七十五公分(A);如為圓型時直徑未達一公尺者。
(三)樓地板面積超過五十平方公尺之居室,其天花板或天花板下方八十公分範圍以內之有效通風面積未達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二者(C)(D)。
第 一 章 用語定義
本編建築技術用語,其他各編得適用,其定義如下:
三十五、無窗戶居室: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之居室:
(一)依本編第四十二條規定有效採光面積未達該居室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五者(B)。
(二)可直接開向戶外或可通達戶外之有效防火避難構造開口,其高度未達一點二公尺,寬度未達七十五公分(A);如為圓型時直徑未達一公尺者。
(三)樓地板面積超過五十平方公尺之居室,其天花板或天花板下方八十公分範圍以內之有效通風面積未達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二者(C)(D)。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