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4 依司法院釋字第 709 號解釋,下列何者不符合正當行政程序之內涵?
(A)應確保利害關係人知悉相關資訊之可能性
(B)當事人得適時向主管機關以言詞或書面陳述意見
(C)公開舉行聽證
(D)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僅須公開展覽,無須送達申請人以外之利害關係人


答案:D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葉香君 高三下 (2015/06/12)
釋字第709號 解釋爭點:都市更新條例關於都市更新事業概要及計畫之審核程序規定,違憲? 1. 中華民國87年11月11日制定公布之都市更新條例:   (1)第10條第1項:有關主管機關核准都市更新事業概要之程序規定未設置適當組織以審議都市更新事業概要,且未確保利害關係人知悉相關資訊及適時陳述意見之機會,與憲法要求之正當行政程序不符。   (2)同條第2項:有關申請核准都市更新事業概要時應具備之同意比率之規定,不符憲法要求之正當行政程序。 2. 92年1月29日修正公布之都市更新條例:   第19條第3項前段規定,並未要求主.....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5F
6F
IU我婆 大三下 (2021/06/23)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沒有分別送達所有權人、舉辦聽證,有違正當法律程序違憲

7F
@(司法警察正取) 大三上 (2022/03/18)
釋字第 709 號

都市更新條例第十條第一項有關主管機關核准都市更新事業概要之程序規定,未設置適當組織以審議都市更新事業概要,且未確保利害關係人知悉相關資訊及適時陳述意見之機會,與憲法要求之正當行政程序不符。同條第二項有關申請核准都市更新事業概要時應具備之同意比率之規定,不符憲法要求之正當行政程序。都市更新條例第十九條第三項前段規定,並未要求主管機關應將該計畫相關資訊 ,對更新單元內申請人以外之其他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分別為送達 ,且未規定由主管機關以公開方式舉辦聽證,使利害關係人得到場以言詞 為意見之陳述及論辯後,斟酌全部聽證紀錄,說明採納及不採納之理由作 成核定,連同已核定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查看完整內容

34 依司法院釋字第 709 號解釋,下列何者不符合正當行政程序之內涵?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