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 ( 民國 103 年 06 月 10 日 修正 )
第三十六條
直轄市議會議員、縣(市)議會議員依其所屬政黨參加黨團,每一黨團至少須有三人以上。
34 依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規定,議員依其所屬政黨參加黨團,每一黨團至少須有多少..-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