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編目規則
2.5.3.2 一般書籍僅記其高度,但有下列情形者則高廣尺度並記之,高在前,廣次之,中間置「×」號。
(1) 長本:一書之廣不及高度二分之一者。
例:景印敦煌莫高窟舊藏大唐初刻金剛經卷子;27 × 13 公分
(2) 橫本:一書之廣超過高度者。
例:歷史輿地沿革圖;22 × 31 公分
34 依據《中國編目規則》一書的廣度不及高度的二分之一者,稱為: (A)橫本..-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