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五等_庭務員: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126564
年份:114年
科目:五等◆法院組織法大意
34 依據法院組織法規定,關於法院開庭,下列敘述何者最合乎法律要求?
(A)審判長蒞庭時,為了尊重人民,旁聽民眾無須起立
(B)法庭的訴訟指揮權由審判長行使,維護秩序權亦同
(C)為維護法官地位尊嚴,法庭內只需設置法官的席位
(D)除非經過審判長許可,原被告皆應站立,不可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