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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4 在下列何種情形,行政機關應舉行聽證?
(A)行政處分對當事人有重大影響時
(B)行政機關裁罰時
(C)當事人申請時
(D)行政機關認為有必要時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Kai-Wen Chen 大二上 (2013/02/07)
行政程序法 第 107 條 行政機關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舉行聽證.....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3F
小小黃 國一上 (2014/03/30)
我覺得這題是在玩文字遊戲...

有該情形,舉行聽證:
(!)法規明文規定應舉行聽證者。
(2)行政機關認為有舉行聽證之必要者。

聽證申請 by (1)職權 or (2)當事人
14F
小孩子才做選擇(已上榜) 高二下 (2022/09/07)

我也覺得A比較符合  
"認為有必要時"哪來的應....
行政法這麼咬文嚼字的一科 每年都會考區分應得的題
多數考生也是用寫考古題的思路刪D選項
這題當年真沒人釋疑喔0.0

15F
113高考人事-兼職考生拚 高三上 (2022/11/18)

【另外補充】聽證在行政程序法§54~§66

聽證之目的:
1.積極方面:集思廣益、加強溝通、促進參與、提高行政效能

2.消極方面:防止偏私、杜絕專斷、確保依法行政

聽證陳述意見都一樣,主要係為保障「不利益處分」或稱「負擔處分」之相對人於處分作成前,能有參與表達意見之機會,藉此提高行政處分之正確性,並保障人民權益。

「聽證」不等於「公聽會」
1.聽證:後續為了具體之「行政處分」(可參照後續Q28題:環保機關對違反環保法規之工廠作成停工處分)。主要適用於行政機關作成不利益決定,Eg.開發地環境影響評估,決定後面可否得到開發之「許可」,惟對當地居民而言,卻是「不利益」的,故需要聽證。  J709:都市更新一定要「聽證」
2.公聽會:為了集思廣益,與一般行政行為並無直接關係

34 在下列何種情形,行政機關應舉行聽證? (A)行政處分對當事人有重大影響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