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下列有關郵件補償金額之敘述,何者正確?
(A)國內掛號函件之補償金額,每件為新臺幣755元
(B)國際掛號函件,每件依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50計算單位,計算補償金額
(C)掛號印刷物專袋,每袋依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115計算單位,計算其補償金額
(D)保價郵件一部遺失、被竊或毀損,應予補償時,按所保價值之一部予以補償。一部損失,以實價補償,其實價,依收寄時及收寄地之市價定之,最多以原件所保價值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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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5), B(229), C(282), D(8304), E(1) #172939

詳解 (共 1 筆)

#1093741
郵件處理規則第64條:
(A)國內掛號函件之補償金額,每件為新臺幣"575"元
(B)國際掛號函件,每件依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30"計算單位,計算補償金額
(C)掛號印刷物專袋,每袋依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150"計算單位,計算其補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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