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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 - 藥事行政與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4.依「藥物優良製造準則第二編藥品優良製造規範」規定,下列有關臨床試驗用藥標示之敘述,何者錯誤? 
(A)應另標示「臨床驗試專用」 
(B)應另標示試驗委託者名稱 
(C)應另標示足以確認試驗場所、研究人員之試驗編號
(D)應附仿單


答案:D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國二上 (2014/02/05)
藥物優良製造準則§56 中藥廠對於臨床試驗用藥之標示,除須符合本法有關規定外,應另標示「臨床試驗專用」、試驗委託者名稱及足以確認試驗場所、.....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9F
肥嘟嘟左右門 大三上 (2018/07/03)

應該是

臨床試驗藥物還★★★,...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10F
nikisour 高一下 (2018/07/18)

第 十三 節 臨床試驗用藥

第 54 條

中藥廠製造臨床試驗用藥,除本節之特別規定外,適用本章其他各節有關

之規定。

第 55 條

中藥廠對於臨床試驗用藥之製造程序,如尚未確效或未訂定完整之製造管

制標準書者,其每批產品之製造過程及原物料之使用,應訂定書面作業程

序,並詳實記錄。批次製造紀錄,應於臨床試驗完成或於產品完成後

存至少二年,二者以期間較長者為準。

第 56 條

中藥廠對於臨床試驗用藥之標示,除須符合本法有關規定外,應另標示

臨床試驗專用」、試驗委託者名稱及足以確認試驗場所、研究人員之試驗

編號。但屬非開放性試驗(雙盲試驗)之臨床試驗用藥,其應刊載之藥品

名稱及藥品之含量,得以刊載產品代碼、編號及包裝批號標示替代之。


11F
我愛田馥甄 研一下 (2021/07/04)
販賣跟臨床試驗不是不能委託嗎

34.依「藥物優良製造準則第二編藥品優良製造規範」規定,下列有關臨床試驗用藥標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