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依據改善員警執勤態度實施要點,員警受理報案或接聽電話,應於鈴響多久之內接聽為原則:
(A)三聲或 五秒
(B)四聲或十秒
(C)五聲或十五秒
(D)三聲或十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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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46), B(661), C(27), D(170), E(0) #3222961

詳解 (共 3 筆)

#6064918
記憶法:接電話起來說『我跟您說一件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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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4785
王,x的蛋肋什麼題目嘛?是沒有得考了哦?

一)接聽電話時以鈴響4聲或10秒內接聽為原則,並清晰報明單位、姓名或姓氏並問好。音量適當、語氣和善,使用禮貌性用語結束,並讓來電者先掛斷電話。

 

(二)刑案採證、交通事故處理,相關裝備應攜帶齊全。

 

(三)執行各項勤務,需注意執勤技巧,服務態度,隨身以錄音、錄影方式存證,以免遭致民怨。

 

(四)本局各分局不定時利用各單位內部會議場合,加強向所屬員警宣導、落實教育訓練,輔以常態性示範觀摩演練,使員警隨時保持優良服務態度,積極推動行政革新。

 

(五)有關洽公服務禮儀、電話禮貌、受理報案、問題回應、處理程序、應勤裝備等與民眾接觸之工作,持續宣導執行為民服務態度注意事項,並列為督導勤務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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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1646

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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