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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34.有關「保付支票」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付款人於支票上已為保付之記載,背書人免除其責任
(B)付款人於支票上已為保付之記載,發票人免除其責任
(C)付款人得為存款額外或信用契約所約定數目以外之保付
(D)不受付款提示期限之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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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3F
yoon 高二上 (2020/06/01)

票據法第138條第3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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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Tammy Chen 國三下 (2020/10/25)
第 138 條
付款人於支票上記載照付或保付或其他同義字樣並簽名後,其付款責任,
與匯票承兌人同。
付款人於支票上已為前項之記載時,發票人及背書人免除其責任。
付款人不得為存款額外或信用契約所約定數目以外之保付,違反者應科以
罰鍰。但罰鍰不得超過支票金額。
依第一項規定,經付款人保付之支票,不適用第十八條、第一百三十條及
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
5F
Tammy Chen 國三下 (2020/10/31)

保付支票之特性:

不得掛失止付(票據法第18條)

不受付款提示期限之約束(票據法第130條)

不得撤銷付款之委託(票據法第136條)

34.有關「保付支票」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付款人於支票上已為保付之記..-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