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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有關郵件改投改寄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各類郵件除註明不得改投或改寄者外,如收件人或代收人地址變更,經當事人申請,均得改投或改寄新地址
(B)同一地址改投或改寄同一新地址者,其申請以三次為限
(C) 改投之郵件免納資費
(D)有收件人地址之郵件,改交同地郵局存局候領者,郵局得拒絕之
郵件處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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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年 - 102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甄試_專業職(二)內勤_櫃台業務、外匯櫃台: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10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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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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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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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i
大二上 (2015/08/16)
第一百七十 條 申請改投或改寄新地址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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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Fly*(負能量應援中)
大師 (2019/02/09)
第一百七十 條
申請改投或改寄新地址之有效期間,自申請之日起以二個月為限。逾期仍照郵件封面所書地址投遞。
同一地址改投或改寄同一新地址者,其申請以一次為限。
檢舉
3F
steven088155
高三上 (2023/06/23)
六個月
檢舉
4F
Get my goal
大二上 (2023/08/22)
第一百七十條
申請改投或改寄新地址之有效期間,自郵局同意提供該服務之始日起
以六個月為限
。逾期仍照郵件封面所書地址投遞。
同一地址改投或改寄同一新地址者,其申請以
一次
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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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有關郵件改投改寄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各類郵件除註明不得改..-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