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依我國民法規定,結婚雖有公開儀式但未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者,其法律效果為何?
(A)結婚有效
(B)結婚無效
(C)結婚得撤銷
(D)結婚效力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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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6), B(2244), C(12), D(60), E(0) #634141
統計: A(56), B(2244), C(12), D(60), E(0) #634141
詳解 (共 2 筆)
#4523616
婚姻無效:
違反
§ 982 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 關為結婚之登記。
違反
第 983 條
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
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
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
違反
第 985 條
有配偶者,不得重婚。
一人不得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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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5281
民法§ 982 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 關為結婚之登記。
民法§ 988 結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不具備第九百八十二條之方式。 二、違反第九百八十三條規定。 三、違反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但重婚之雙方當事人因善意且無過失信賴 一方前婚姻消滅之兩願離婚登記或離婚確定判決而結婚者,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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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100 年 -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 100 新進職員甄試試題--法學緒論#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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