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依我國民法規定,結婚雖有公開儀式但未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者,其法律效果為何?
(A)結婚有效
(B)結婚無效
(C)結婚得撤銷
(D)結婚效力未定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6), B(2244), C(12), D(60), E(0) #634141

詳解 (共 2 筆)

#4523616

婚姻無效:

違反   

 § 982 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 關為結婚之登記

違反

第 983 條

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

    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

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

違反

第 985 條

有配偶者,不得重婚。

一人不得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

16
0
#3755281

民法§ 982 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 關為結婚之登記

民法§ 988 結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不具備第九百八十二條之方式。 二、違反第九百八十三條規定。 三、違反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但重婚之雙方當事人因善意且無過失信賴 一方前婚姻消滅之兩願離婚登記或離婚確定判決而結婚者,不在此限 。

FROM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100 年 -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 100 新進職員甄試試題--法學緒論#716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