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某國立大學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廠商於得標後提出替代方案且訂有獎勵措施者,其獎勵額度為何?
(A)不超過所減省契約價金之百分之三十為限,並應扣除機關為處理替代方案所增加之必要費用
(B)不超過所減省契約價金之百分之五十為限。但不扣除機關為處理替代方案所增加之必要書用
(C)不超過所減省契約價金之百分之五十為限,並應扣除機關為處理替代方案所增加之必要費用
(D)不超過所減省契約價金之百分之三十為限。但不扣除機關為處理替代方案所增加之必要費用
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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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題目解析 本題涉及招標文件中關於...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替代方案實施辦法(採購法第35條子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