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0年 - 110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委託臺北市就業服務處辦理_專案技工(測量助理)試題題庫:地籍測量相關法規及實務1-50#123657
年份:110年
科目:地籍測量
34. 縣(市)政府應將重測結果含重測地籍公告圖及有關清冊,公告多少日,並將公告文示於適當埸所(A)十五日(B)二十日 (C)三十日 (D)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