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1 交通部公路總局_汽車檢、考驗員:汽車駕駛理論#126398
年份:114年
科目:公路◆汽車駕駛理論
34. 針對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之鑑定有異議時,得於收受鑑定意見書之翌日起 30 日內敘明理由向該轄區覆議會申請覆議,以_________次為限。(A)1 次(B)2 次(C)3 次(D)4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