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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公務員甲將自己職務上所保管的款項,擅自挪作購買股票之用,甲在尚未被機關察覺前,又將該款項返還補齊數額,甲之行為,依刑法應負何刑事責任?
(A)甲成立刑法第 320 條「竊盜罪」
(B)甲成立刑法第 336 條「公務侵占罪」
(C)甲成立刑法第 339 條「詐欺取財罪」
(D)由於甲事後有返還足額款項,故不成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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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龜龜 高一上 (2012/08/04)
第 三一 章 侵占罪刑法第 336條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 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併科三千元.....看完整詳解
4F
布蕾 高三下 (2015/07/26)
43台上675
侵占罪係即成犯,凡對自己持有之他人所有物,有變易持有為所有之意思時,即應構成犯罪,縱事後將侵占之物設法歸還,亦無解於罪名之成立。
5F
derek801204 小五下 (2018/08/31)

公務員甲將自己職務上所保管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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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最佳姐✨(國考跨職系五榜❤ 高二下 (2020/02/29)

最高法院30 年上字第 2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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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甲將自己職務上所保管的款項,擅自挪作購買股票之用,甲在尚未被機關察覺前,又..-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