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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5 人民對自由權之要求,主要是以人身自由為開始。下列對於人身自由之敘述,何者錯誤?
(A)人身自由亦即人的身體不隨便受到逮捕及拘禁
(B)逮捕、拘禁、審問和處罰都須由一定機關依一定之司法程序
(C)有關人身自由之限制所依據之法定程序主要為刑事訴訟法
(D)人身自由之概念範疇並不包括居住及遷徙自由


答案:D
難度: 非常簡單
1F
邱立安 大一下 (2017/04/09)

第 8 條

nn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2F
Yijing Zhu 國二下 (2017/10/10)

選項(D):釋字第六九九號解釋_部分協同暨部分不同意見書_大法官 湯德宗

「行動自由」在我國憲法上的依據是第十條所稱「居住及遷徙之自由」,而其核心意涵則來自憲法第八條的「人身自由」。亦即,狹義的「人身自由」固指憲法第八條所規定的「人身安全」(即人民身體應有免於遭非法逮捕、拘禁、審問、處罰之自由);廣義的「人身自由」則以「人身安全」為基礎,擴及於憲法第十條所規定的「居住及遷徙之自由」,再擴及於「在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之前提下,人民依其意志作為或不作為之一般行為自由」(屬於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的概括基本權)。三者的關係猶如同心圓般,乃由內(核心)而外(外沿),漸次開展。

35 人民對自由權之要求,主要是以人身自由為開始。下列對於人身自由之敘述,何者錯..-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