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依土地登記規則規定,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應提出使用執照或依法得免發使用執照之證件
等,但有特殊情形者,並應附其他相關文件。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A)區分所有建物申請登記時,應檢具全體起造人就專有部分所屬各共有部分及基地權利應有部分之
分配文件
(B)區分所有建物之專有部分,依使用執照無法認定申請人之權利範圍及位置者,應檢具全體起造人
之分配文件
(C)區分所有建物之地下層或屋頂突出物,依主管建築機關備查之圖說標示為專有部分且未編釘門牌
者,申請登記時,應檢具戶政機關核發之所在地址證明
(D)申請人非起造人時,應檢具委託契約書或其他證明文件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土地登記規則第79條第1項:申請建物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