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土地複丈。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A)因自然增加、浮覆、坍沒、分割、合併、鑑界或變更
(B)因界址曲折需調整
(C)因主張時效完成,申請時效取得農育權或不動產役權
(D)宗地之部分設定抵押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8), B(37), C(71), D(292), E(0) #1717688
統計: A(8), B(37), C(71), D(292), E(0) #1717688
詳解 (共 2 筆)
#3464362
地測第 204 條
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土地複丈(以下簡稱複丈):
一、因自然增加、浮覆、坍沒、分割、合併、鑑界或變更。
二、因界址曲折需調整。
三、依建築法第四十四條或第四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調整地形。
四、宗地之部分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
五、因主張時效完成,申請時效取得所有權、地上權、農育權或不動產役權。
(D)宗地之部分設定抵押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
8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