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依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規定,需用土地人於事業計畫報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前,依法舉行公
聽會,應至少舉行二場,其應辦理事項,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A)應於三日前將舉行公聽會之事由、日期及地點進行公告
(B)依土地登記簿所載住所,以書面通知興辦事業計畫範圍內之土地所有權人
(C)說明興辦事業概況、展示相關圖籍及說明事業計畫之公益性、必要性、適當性及合法性,並聽取
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
(D)公聽會應作成會議紀錄,並將紀錄公告周知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第1項: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