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法 第25條各機關對於審計機關逕行決定案件之聲請覆議或審核通知之聲復,因特別
事故未能依照前二條所定期限辦理時,得於限內聲敘事實,請予展期。
前項展期,由審計機關定之,並以一次為限。
35 各機關對於審計機關逕行決定案件之聲請覆議,因特別事故未能依照所定期限辦理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