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最新版)財物及勞務採購作業(114/08/18)是非題 1-50#130261
年份:114年
科目: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35 機關審查廠商投標文件時,發現其內容有不明確、不一致或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之情形者,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說明,其依據為機關依採購法第33條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者。(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