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甲企圖殺乙,開車前往乙家,途中不慎撞死人,死者竟然是乙。問甲成立何罪?
(A)殺人既遂
(B)殺人未遂
(C)過失致死
(D)傷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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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30), B(56), C(5682), D(107), E(0) #168399
統計: A(1030), B(56), C(5682), D(107), E(0) #168399
詳解 (共 10 筆)
#136385
故意 = 有意無意.
過失 = 注意.不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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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6775
本題大概是說甲要開車去乙家殺乙,但是沒想到途中不慎撞死了乙。
通常 "不慎" 這個字眼,指的是過失,而非故意。
如果甲確定知道他面前的這個人是乙,然後故意開車撞死他,那就是成立 A - 殺人既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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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383
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 = 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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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0940
如果想的比較多的人
也許會選A 因為甲以有企圖殺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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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429
有時候真的感覺題目好像在教我們鑽法律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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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7895
A:成功幹掉目標。(刻意)
B:目標沒死失敗。(刻意)
C:不知他人是誰,意外幹掉對方。(非刻意)
D:我K對方,從輕傷-重傷,最後打到死。
題外話,只要甲不承認「他要殺乙」的意思,也沒有證據證明,那就只能用意外來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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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1170
事後故意跟事前故意都只是學說上的故意哦
實務上對此都以過失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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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7121
開車要去殺人不算著手
躲在他的床底下伺機而動都不算著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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