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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8年 - 108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_指定科目考試:公民與社會#78410 | 科目:高中(學測,指考)◆公民與社會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8年 - 108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_指定科目考試:公民與社會#78410

年份:108年

科目:高中(學測,指考)◆公民與社會

35.信徒乙某次向該教派領袖甲捐獻財物後,甲未於期限內申報,而受主管機關裁罰,並遭沒入所收受之捐獻財物,下述救濟程序何者不正確?
(A)甲於提起訴願不獲救濟後,即可向大法官聲請解釋憲法
(B)乙對其捐獻之財物被主管機關沒入不服,不得直接提起行政訴訟救濟
(C)行政訴訟程序中,法官如認該修正規定有違憲疑義,可以停止審理,向大法官聲請釋憲
(D)甲受主管機關裁罰後,雖認為裁罰依據之法律違憲,仍須循序提起訴願、行政訴訟救濟其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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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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