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原高雄縣於西元 1994 年開辦第一屆高縣文學獎,並於西元 1998 年更名為「鳳
邑文學獎」,藉以鼓勵更多文學創作者進行文學創作。為呈現多元高雄樣貌,
2016 年將由本屆小說、散文、新詩及臺語新詩四組獲獎的 12 件作品中,選
出 1 件最具代表性作品,獎項為
(A)高雄獎
(B)打狗文學獎
(C)現代小說獎
(D)鍾鐵民文學獎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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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文化局公告:「2016打狗鳳邑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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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打狗鳯邑文學獎 小說-首獎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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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鳳邑文學獎 藝文篇p24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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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獎:為鼓勵民眾文學創作、提昇文學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