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題目:35.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有關其吊扣駕駛執照之處分為何? (A)若無特別規定者不會受到吊扣之處分 (B)會受到一至三個月之處分 (C)至少會受到三至六個月之處分 (D)至少會受到六個月至一年之處分 (E)至少會受到一年以上之處分
二、多重選擇題:(30%) 修改成為35.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因而肇事致人受重傷者,有關其吊扣駕駛執照之處分為何? (A)若無特別規定者不會受到吊扣之處分 (B)會受到一至三個月之處分 (C)至少會受到三至六個月之處分 (D)至少會受到六個月至一年之處分 (E)至少會受到一年以上之處分
我完全搞不懂耶!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逃逸者,吊銷駕駛人駕駛執照,1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致人重傷或致人死亡逃逸者,
吊銷駕駛人駕駛執照,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
阿~我懂了!
一個有逃逸,一個無逃逸!
nn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1條n(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2)
nn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三十三條之管制規則,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記違規點數三點;致人重傷者,吊扣其駕駛執照三個月至六個月。
35.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因而肇事致人受重傷者,有關其吊扣..-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