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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5.甲懸賞廣告,乙先完成工作,丙雖較後完成工作,但先通知甲,則下列之敘述何者正確?
(A)甲須支付報酬給乙,因為乙先完成行為
(B)甲不須支付報酬給乙,因為丙先通知甲
(C)甲須支付報酬給丙,因為丙先通知甲
(D)甲不論是否善意,一旦支付報酬給丙,即不須再支付報酬給乙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劉季鑫 國二上 (2010/12/09)
廣告人善意給付報酬於最先通知之人時,其給付報酬之義務,即為消滅。 陷井-題目沒說他善意付給丙報酬.....看完整詳解
20F
好期待(已上榜) 研一上 (2017/11/26)

誰先完成  $$就給誰哦!!!!

21F
楊又誠 大一下 (2018/12/03)

感覺這題就是故意誤導...

故意不寫出乙有沒有通知甲,如果題目改成"丙雖較後完成工作,但先於乙通知甲"就比較容易作答了


22F
Esther 大四下 (2022/12/08)

資料來源:摩友(統整在一起)藍底為白話文

民法第164條

1.以廣告聲明對完成一定行為之人給與報酬者,為懸賞廣告。

貼出廣告要人完成某件事並解會給予獎賞的東西就是懸賞廣告。誰把懸賞廣告上要求的事做完,廣告主就要給人家獎賞

2.廣告人對於完成該行為之人,負給付報酬之義務。 數人先後分別完成前項行為時,由最先完成該行為之人,取得報酬請求權;

數人共同或同時分別完成行為時,由行為人共同取得報酬請求權。 有好幾個人先後分別把事做完時,只有最先完成的人有資格拿獎賞。如果這幾個人是一起完成或者是同時做完的,那就獎賞大家分。

3.前項情形,廣告人善意給付報酬於最先通知之人時,其給付報酬之義務,即為消滅。

廣告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先付錢給先通知他的人後,前面說的先完成的人拿錢或是大家一起分的情況就不存在。

4.前三項規定,於不知有廣告而完成廣告所定行為之人,準用之。

如果這個人誤打誤撞運氣好,在不知道有廣告而把事做完的情況下準用。

35.甲懸賞廣告,乙先完成工作,丙雖較後完成工作,但先通知甲,則下列之敘述何者正..-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