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銀行各分支機構辦理信託業務,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限於對信託財產為下列何種行為?
(A)管理
(B)運用
(C)處分
(D)收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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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5), B(29), C(22), D(368), E(0) #342002

詳解 (共 2 筆)

#1440706
銀行經營信託或證券業務之營運範圍及風險管理準則(民國 90 年 08 月 01 日修正)
第    3    條銀行經營信託業務之風險管理,除應符合其他法令規定者外,並應依下列 規定辦理: 一、本國銀行總行或外國銀行申請認許時所設分行應設置信託業務專責部 門,除得收受信託財產外,並負責信託財產之管理、運用及處分;各 分支機構辦理信託業務,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限於信託財產之收 受,其管理、運用及處分均應統籌由該專責部門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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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6224

32.有關「銀行經營信託或證券業務之營運範圍及風險管理準則」之規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信託業務與銀行其他業務間之共同行銷,不得有利害衝突而損及客戶權益之行為
(B)銀行各分支機構辦理信託業務,限於信託財產之收受及運用,其管理及處分均應統籌由該專責部門為 之
(C)銀行辦理信託業務,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
(D)銀行不擔保信託業務之管理及運用績效,委託人及受益人應自負盈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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