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木撫育 分 除草切蔓 及 間伐。
2.造林後每年1~2次 除草切蔓;直到苗木高度超出雜草 60~80 cm。
3.除去部分林木,以促 主林木 生育,稱[間伐]。
可分六種,其除去樹種如下
除伐:無用樹木-雜木、劣木 {去除無用者}
自由伐:凌壓木、雜木
疏伐:過密樹、枝條相互接觸 {砍伐過密者}
整理伐:劣形樹、過密樹 {保留優形樹}
除害伐:有受害林木時,隨時砍伐。
修枝:砍去不必要的枝條。
35. 為了避免野生爬藤類植物纏繞而危害林木之撫育方法,稱為: (A) 除草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