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0. 甲於2月1日酒後騎機車遭警取締,檢察官以不能安全駕駛罪起訴,甲於4月1日又因相同原因,遭檢察官再次以不能安全駕駛罪起訴。8月1日法院合併審理該二罪後,宣告前罪有期徒刑3月,後罪有期徒刑5月,該二宣告刑法院不得為下列何種判決?
(A)定應執行刑7月
(B)定應執行刑7月,並定易科罰金之標準
(C)定應執行刑7月,復定易服社會勞動之標準
(D)定應執行刑7月,復宣告緩刑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侯奕妏 小一上 (2013/08/09)
易科罰金折算標準由法院諭知,執行時准許否是檢察官的權利但.....看完整詳解
2F
97141346 國二下 (2016/06/14)
樓上講解言簡意賅,如果想更清楚知道每個選項的原因,可以參考這個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4jCl3_KO4
宇法的解說。
3F
JHIHZUN WU 大三上 (2019/06/04)

??


4F
里昂 研一下 (2022/09/01)
??????????

20. 甲於2月1日酒後騎機車遭警取締,檢察官以不能安全駕駛罪起訴,甲於4月1日..-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