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2. 甲乙丙三人於獄中,共同商議逃離監獄,但只有甲一人順利逃出,乙丙兩人脫逃前臨時放棄並告知甲,而沒有任何行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乙丙成立脫逃罪之共同正犯
(B)乙丙成立脫逃罪之未遂犯
(C)乙丙成立便利脫逃罪
(D)甲成立脫逃罪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4F
ak47857 大二下 (2018/05/10)

依題示  此題不需討論共謀共同正犯


5F
阿答力 大二上 (2019/01/03)

第 161 條

依法逮捕、拘禁之人脫逃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損壞拘禁處所械具或以強暴脅迫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聚眾以強暴脅迫犯第一項之罪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期徒刑。首謀及下手實施強暴脅迫者, 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脫逃罪不罰預備犯


6F
摩埃 小一上 (2022/07/13)
林山田老師認為:
因刑法§161「脫逃罪」,係己手犯之規定,必須行為人自己有逃脫行為,才能成立「脫逃罪」之正犯。縱係數人一起脫逃者,亦不能適用共同正犯之原理。所以乙丙不成立共謀共同正犯。

32. 甲乙丙三人於獄中,共同商議逃離監獄,但只有甲一人順利逃出,乙丙兩人脫逃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