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 108 年 05 月 29 日刑法修正廢除業務過失致死
現行條文為:
第 276 條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建議刪除試題
原本題目:甲經常駕駛自己的小貨車載運飼料至豬舍養豬,途中不慎撞死A。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成立刑法第276條第1項普通過失致死罪,因甲以養豬為業 (B)甲成立刑法第276條第1項普通過失致死罪,因小貨車只是甲來往豬舍之交通工具 (C)甲成立刑法第276條第2項業務過失致死罪,因養豬及駕駛均為其主要業務 (D)甲成立刑法第276條第2項業務過失致死罪,因駕駛載運飼料為附屬於養豬之準備工作與輔助事務修改成為甲經常駕駛自己的小貨車載運飼料至豬舍養豬,途中不慎撞死A。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成立刑法第276條第1項普通過失致死罪,因甲以養豬為業 (B)甲成立刑法第276條第1項普通過失致死罪,因小貨車只是甲來往豬舍之交通工具 (C)甲成立刑法第276條第2項業務過失致死罪,因養豬及駕駛均為其主要業務 (D)甲成立刑法第276條第2項業務過失致死罪,因駕駛載運飼料為附屬於養豬之準備工作與輔助事務 (E)已刪除
【已刪除】34. 甲經常駕駛自己的小貨車載運飼料至豬舍養豬,途中不慎撞死A。下列..-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