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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35 2016年,甲男在 20 歲時和當時 17 歲的乙女結婚,有舉辦公開盛大婚禮,並訂立結婚證書,且有 2 個證人簽名,但未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此結婚之效力如何?
(A)有效
(B)無效
(C)效力未定
(D)得撤銷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華城 幼兒園下 (2017/08/24)
補充:男滿18歲,女滿16歲,可結婚.....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3F
流觴 大一上 (2021/08/29)

§980

14F
Niquee Lu 小四下 (2022/03/21)
法規名稱:民法 EN
修正日期: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1.本法 88.04.21 增訂之第 166-1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另定之。
2.本法 110.01.13  修正之第 12、13、973、980、1049、1077、1091、1127、1128  條條文及刪除之第 981、990 條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注意!!
民法修改的部分記得更新

980 (本法 110.01.13 修正)

男女未滿十八歲者,不得結婚。


15F
Wan 高一上 (2023/11/04)

96年05月23日修正公布第九百八十二條:
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自公布後一年施行,故97年05月23日起,結婚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登記始為有效。

參考資料: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總統府公報網站

352016年,甲男在 20 歲時和當時 17 歲的乙女結婚,有舉辦公開盛大婚禮..-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