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郵務營業規章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寄件人投入信箱信筒之函件,其所貼郵票雖足敷掛號處理郵資,仍不得主張特 別處理之權利
(B)交寄郵件之執據或執據副本因遺失被他人冒用所致損失,由寄件人自行負責
(C)交寄證明以當場交寄之平常函件為限,非當場或已投入信箱信筒者,不予補證
(D)寄件人交寄各類掛號郵件,得依相關郵件資費表之規定,加付回執費,填附郵 局製備之回執,交寄時回執重量不須與郵件重量合併計算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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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百四十n條 寄件人交寄各類掛號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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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第 一百四十 條 寄件人交寄各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