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依據就業服務法之規定,雇主資遣員工時,應於員工離職多少日前,列冊通報當地主..-阿摩線上測驗
2F cyril(普考上岸,續拚 大四上 (2018/12/23)
就業服務法 第 33 條 雇主資遣員工時,應於員工離職之十日前,將被資遣員工之姓名、性別、年齡、住址、電話、擔任工作、資遣事由及需否就業輔導等事項,列冊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但其資遣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情事所致者,應自被資遣員工離職之日起三日內為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接獲前項通報資料後,應依被資遣人員之志願、工作能力,協助其再就業。 |